第一部分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是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机构设置有学校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职能为培养向高等美术院校输送德艺兼修的美术专业人才。
附中现有事业编制73人,现有在编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19人,在编人员中专任教师40人。
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整合德育资源,继续做好德育育人、教学育人、管理育人工作,培养向高等美术院校输送德艺兼修的美术专业人才。附中通过举办短期美术培训班,积极开展为社会提供美术基础教育服务。通过和外国教学单位合作开设国际培训,提供出国留学前的教育辅导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本级1个预算单位。本单位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度总收入4,200.8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00.8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总收入4,200.87万元比较2016年总收入5,162.99万元减少962.12万元,降低18.63%。其主要情况为: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16年减少536.83万元减少29.36%,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专项项目数较2017年财政专项项目多2个财政专项,2016年财政专项项目拨款金额519万元也较2017年113万元多出406万元。事业收入因对外培训收入有部分未返还,较2016年减少467.93万元,降低14.58%。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度总支出4470.6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70.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总支出为4470.68万元,比上年总支出增加825.07万元,增长22.63% 。其中:一、工资福利性支出为1396.65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6.03%,占总支出31.2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244.83万元,比上年增加36.46%,占总支出50.21%;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769.46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占总支出17.21%;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9.74万元,比上年减少72.05%,占总支出1.34%。增加原因为:2017年总支出包括了2016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同时2017年培训的相关支出也有增长;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2015、2016年度实训室建设处于建设起步阶段,学校对各类实训工作室进行了大规模的设备采购。今年附中的实训室建设已经初步建成,设备需求比2016年度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9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1.4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3.45万元,增长25.62 %;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6年度人员绩效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8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1.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53.14万元,增长63.53 %;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保持不变。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100%。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保持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数5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9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从自评情况来看,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落实免学费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资助面向全体学生符合政策的受助学生,该学段受益人数为102人,包括城市困难学生6人,县镇非农及农业户口学生95人,残疾学生1人。2017年度有14个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项目能获得良好分数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